2016-04-23 07:52: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为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众诉讼难问题,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参照《山东省省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并结合东营市实际,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东营市市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对经费的发放对象、使用范围均作了明确的界定,在东营市内办理民事、刑事、行政和劳动仲裁等案件,每件补助人民币1890元;在东营市外办理民事、刑事、行政和劳动仲裁的等案件,每件补助人民币2520元;对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长时间在异地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办案补贴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原标准的两倍。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管理办法的出台,一方面为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解除了后顾之忧,能够做到轻身上阵;另一方面解决了部分群众因无钱而无法使用法律武器的情况。通过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断推进,合法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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