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8 14:34:00 来源:齐鲁晚报网 我要评论
近日,东营市出台《东营市市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市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得到进一步提高,市内办理案件提至每件1890元,市外办理案件提至每件2520元。
据悉,此文件是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司法局为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众诉讼难问题,根据省有关文件联合制定。市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对象为:办理由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承办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承接、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补贴经费用于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服务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所支出的食宿费、交通费、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补贴。
文件制定的办案补贴标准为:在东营市内办理民事、刑事、行政和劳动仲裁等案件,每件补助人民币1890元,在东营市以外办理民事、刑事、行政和劳动仲裁等案件,每件补助人民币2520元。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社会律师和其他参与人员到市12348值班或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五长”以及每月“10号、25号”联合接访以及其他公益活动的,每一个工作日补助200元。
此外,对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长时间在异地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办案补贴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原标准的两倍。
据悉,此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解除了后顾之忧,解决了部分群众因无钱而无法使用法律武器的情况。通过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断推进,合法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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