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将开展“十佳敬老模范”、“十佳模范老人”等评选活动

2016-05-05 14:5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河口;开展;“十佳敬老模范”;“十佳模范老人”;评选;活动
[提要]近日,河口区老龄办、区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第五届河口区“十佳敬老楷模”、“十佳模范老人”、“十佳敬老模范单位”评选活动。6月15日前报送拟推荐名单,6月30日前将“三十佳”申报表各一式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报区老龄办。???

  大众网东营5月5日讯 近日,河口区老龄办、区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第五届河口区“十佳敬老楷模”、“十佳模范老人”、“十佳敬老模范单位”评选活动。6月15日前报送拟推荐名单,6月30日前将“三十佳”申报表各一式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报区老龄办。

  组织推荐阶段(2016年4月中旬—6月下旬)

  印发文件,进行安排部署;请各部门单位和镇街认真组织推荐,于6月15日前报送拟推荐名单,6月30日前将“三十佳”申报表各一式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报区老龄办。所有材料纸质版均为A4纸正反面印刷,并附材料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工作生活照片的电子版。获得近两届“十佳敬老楷模”、“十佳模范老人”和“十佳敬老模范单位”称号的,不再参与本届评选表彰活动。

  组织评选阶段(2016年7月上旬—9月上旬)

  协同有关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等刊发候选人典型事迹,广泛宣传尊老敬老和老有所为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候选人事迹,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建议,确定第五届河口区“十佳敬老楷模”、“十佳模范老人”、“十佳敬老模范单位”获奖名单。

  集中表彰阶段(2016年9月中旬—10月上旬)

  老年节期间,通过召开表彰会议或组织举办颁奖晚会等形式,对获奖个人和单位进行集中表彰,同时开辟专题、专栏等播发候选人典型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在确定区级表彰人员的基础上,对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择优推荐参加全市、全省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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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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