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9 10:18:00 来源:东营网-东营日报 我要评论
近日,记者从东营市编办了解到,为加强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东营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32个市级部门单位、559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集中调整。
此次集中调整牢牢抓住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这一核心,取消调整了一批对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管方面有直接影响的行政权力事项。对取消或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快转变管理理念,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型;对调整的其他类别权力事项,一并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比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取消了“外埠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和“市外物业服务企业登记备案”等6项省市外企业进入我市承揽业务备案、审查事项,有力推动了我市建筑市场统一开放,方便了企业生产经营。市商务局取消了审批权限在省级以上的“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审核转报”事项,改为企业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根据《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对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更新,将依法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广告管理等领域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和处罚,为我市群众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市场环境。
为做好权力清单调整,我市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办理时限等13个方面细化了审核要素,对于需要调整服务指南、业务手册和流程图的权力事项也一并作了要求。按照部门自查、集中审核、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等程序,充分发挥各部门权力清单管理的主体作用和市编办的审核把关、协调调度作用,保证了审核效率和质量。调整完成后,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全部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向社会公示。 (记者 张婷婷 通讯员 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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