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质检所提醒市民:童装新国标下月实施

2016-05-11 15:38: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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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从下个月起,给家里的小孩买衣服要看新标准了。6月1日起,我国首个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实施,该标准明确规定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并且在原有纺织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两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需要说明的是,该标准实施过渡期为2年,即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婴童纺织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

  大众网东营5月11日讯 从下个月起,给家里的小孩买衣服要看新标准了。6月1日起,我国首个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实施,该标准明确规定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并且在原有纺织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两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需要说明的是,该标准实施过渡期为2年,即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婴童纺织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

  新规安全类别A类最好, 新标准号“GB31701-2015”。

  新标准按照安全要求的不同,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即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穿着的)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儿童)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则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儿童服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A类、B类还是C类,婴幼儿纺织品应在标签上加注“婴幼儿用品”字样。

  对于附件,标准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小于等于3mm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一定要求。此外,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上的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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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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