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8 09:49:00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水费和物业费是两码事,为什么非得绑在一起呢?”5月16日,阳光100小区业主郑女士(化名)在《东营通》“民声版块”爆料,上周日她去物业交水费,结果被告知得先交物业费,否则不能交水费。郑女士觉得不合理断然拒绝了这个要求,没想第二天就发现家中断水了。
据郑女士介绍,上周她接到物业打来的催缴水费的电话后,便于周日去交水费。结果到了现场,郑女士被告知得先交物业费,否则不能交水费。“我当时很生气,觉得物业做事不地道,不提前给业主说明情况,非得到了现场才说。”郑女士说,她发现当时带的钱不够,便跟物业说先充水费,过段时间再交物业费,但物业始终没有同意。后来,没办法的郑女士便回家了,结果第二天发现家里断水了。
5月17日,记者就此咨询了阳光100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郑女士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催缴物业费。“很多业主不自觉,物业费一拖再拖,可我们管理小区需要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这样做实属无奈之举。”此外,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非故意刁难,只要业主拖欠的物业费不是太多,是可以先交水费的。同时希望业主以后能积极配合及时缴纳物业费。那么,物业给业主断水的做法是否合法呢?记者请教了山东天地恒律师事务所的孙大元律师,同时参考了《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孙律师表示,业主用水是业主和供水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而物业费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从法律上讲,它们是不同的主体。只要业主及时交纳水费,供水公司就应当给业主供水。物业只是代收水费,无权给业主停水。”当然,住户欠交物业费也是不对的,根据《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物业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合法途径来追缴这笔费用”。(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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