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31 07:54:00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市民徐先生在《东营通》上爆料,29日下午,去辽河路金鸿花园的漱玉平民大药房买了盒金嗓子喉宝,因价钱不足10元被拒刷医保卡。徐先生认为,医保卡是为参保人员看病购药时提供方便的,如果设定“最低消费”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再就是之前也在另外一些药店购买过药品,但从未出现过因消费太低被拒绝的情况。
30日,记者来到徐先生爆料的药店,购买了一盒低于十元的药品,药店工作人员为记者划医保卡进行了结账,没有提出划医保卡有“最低消费”的限制。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除了药品的成本费用,药店还有打印小票纸、POS机网络通讯费等产生的诸多费用。对此,记者采访了人社局从医保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凡安装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专用pos机的服务药店,持卡群众在购买药品时,任何价格的药品,不论金额多少都可用医保卡付款,医保部门也从来不允许药店自行设置刷医保卡的最低消费金额。这些对持市医保个人账户卡的消费者实行限价刷卡的行为,违反了医保政策规定。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消费者发现有药店存在此类违规行为,可拨打12333热线电话投诉。(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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