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1 17:10: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6月1日讯 (通讯员 孙一超)2016年5月27日,在东营市人民医院一病房内,东营区法院审结了73岁老人故意杀人案。据悉,该老人患半身不遂,因患有精神分裂的老伴儿磨刀扬言要害自己,老人担心自己无力反抗,拿起斧头砍死了老伴儿。73岁的被告人周某某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因病住院,东营区法院将法庭搬到了医院,被告人因身体原因被允许躺在病床上接受审判。为保证司法公正,本次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备查。
被告人周某某与老伴郭某某结婚后育有二子,大半生相安无事,但年事已高的周某某大约五年前在一场脑血栓之后半身不遂,行动不便,而后没多久老伴郭某某出现了精神分裂及轻躁狂的症状,经常打骂周某某,周某某因身体原因无力还手,只能默默忍受。2016年3月28日晚上,郭某某在水泥窗台及地面砖上磨菜刀,声称要割掉老伴的生殖器,自己吃了可以长生不老。周某某听后非常害怕,用100元钱哄劝郭某某今天先不动手,随后二人上床睡觉。然而恐惧的周某某一夜未敢合眼,天快亮时他拿起了平时放在床下的斧子,冲郭某某头部一下一下砸下去。“砸了多少下我记不清了,她一开始动了两下就不动了,我当时想既然动手了就得弄死她,砸烂她,要不然我半身不遂打不过她,她死不了的话就得再弄死我。”就这样,周某某亲手结束了老伴的生命。
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且对公诉机关当庭提交的证据予以认可。合议庭休庭评议后对该案当庭宣判。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实施犯罪后向所在村居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报案,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将其抓捕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本案系民间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因患有精神分裂症,经常对被告人进行打骂,可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被告人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作案工具斧子一把予以没收。
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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