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4 10:15: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便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东营市实际,近日,东营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
《意见 》指出,2016年6月底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由过去工商部门核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两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加注“营业执照具有税务登记证效力”等字样,税务部门不再核发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
“两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法律效力和作用,不需另行提交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持“两证合一”营业执照到本市行政区域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的,由税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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