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入学高中生不再分文理科 高考科目也随之变化

2016-06-06 09:26:00    作者:李红佳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综合素质评价 普通高中 科目 学业 高中学生
[提要]6月3日,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指出,2017年入学的高中生不再分文理科。高考依据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考生选考的三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

  6月3日,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指出,2017年入学的高中生不再分文理科。高考依据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考生选考的三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中指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数外、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条件成熟时,增加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将提供给招生高等学校使用,其中,学生自主选择的3个科目等级考试成绩纳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等级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2个月。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中指出,办法自2017年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到2020年,2016年开始使用的高考文综、理综全国卷将被“学考”所取代。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涉及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方面。从高一新生入学起,每一名学生都将建立个人成长记录,经过整理遴选、公示审核、上传确认、形成档案。在省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中设定查询功能,高中学校、学生及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可按照设定权限进行查询。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重要参考。(记者 李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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