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祭出“组合拳” 实现“零打孔”

2016-06-12 10:11:00    作者:刘伟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打孔盗油 公安机关 长输管道 零打孔 黑窝点
[提要]今年以来,东营市公安机关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将打击打孔盗油犯罪作为事关国家能源安全、事关油地经济社会发展“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交警牵头,特警、武警多警联动,全面启动路检路查“断粮”行动,先后出动警力2240人次,检查重点车辆1万余台,查获涉嫌盗运原油车辆6台。

  今年以来,东营市公安机关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将打击打孔盗油犯罪作为事关国家能源安全、事关油地经济社会发展“一把手”工程全力推进。截至目前,东营警方共破获打孔盗油案件95起,占全部未破积案的86.36%,东营境内中石化长输管线实现158天“零打孔”,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党政统领,将专项行动上升至党委政府层面

  近日,一支170余人的中石化长输管道专职巡护队伍在广饶县组建并奔赴巡护工作一线。该支队伍由广饶县政府出资,县综治办牵头组建,公安派出所负责管理指导。据了解,这是东营市公安机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以群防群治构筑输油管道安全屏障的一项重要举措。

  全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打孔盗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在东营召开后,东营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即带队向市委、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东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申长友,市长赵豪志等领导同志先后以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等形式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制定了七项举措:公安牵头,全力攻积案、挖隐案、抓逃犯;县区党政负责,坚决清理取缔“黑窝点”“土炼油”;政府出资、组建专职巡护队伍;综治牵头,对违法涉油厂点全面实施“断粮”行动;发改、经信部门牵头,切实加强对涉油企业的源头监管;宣传部门牵头,营造打击声势;公安、财政牵头,设立专项举报奖励资金,奖励群众举报。“七项举措”形成了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油区治安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党政领导、油地协同,公安主打、企业主防,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构筑油区治安整治的系统工程。”东营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朱晨曦说。

  油地联手,让打孔盗油无法外之地

  4月11日,东营、滨海公安机关调集优势警力,对输油管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治安大清查,这是油地公安机关联合开展输油管道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一幕。

  今年以来,东营市公安机关把全力推进油地警务协作作为“十件实事”之一,油地警方联合开展基础设施共建、资源信息共享、警力调度联动。在打击打孔盗油犯罪专项行动中,展开无缝隙警务协作。

  在油区治安管控方面,油地警方联手开展治安联防、摸排清查、卡点堵截;在侦破打孔盗油案件方面,油地刑侦部门共同分析研究打孔盗油案件作案手法,加强案件串并,提升破案攻坚效能。一系列警务协作举措的开展,凝聚起区域打击打孔盗油犯罪的合力,打防管控效能倍增。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油地公安机关联合出动警力860余人次、警车190余台次,摸排隐患高发区域13处,巡逻油井580口,油地刑侦部门成功带破东营分局“2014.1.26”、滨海“2015.5.24”等7起打孔盗油案件。油地警方联手打击整治非法收购原油“黑窝点”,先后清理取缔非法收购原油窝点6处,目前东营市境内非法收购原油现象已基本杜绝。

  警种协同,“组合拳”实现“零打孔”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东营市公安机关瞄准“盗窃、运输、销赃、收赃”等关键环节,组织刑侦、交警、治安等警种部门协同作战,祭出破案攻坚、路检路查、源头治理“组合拳”,1至5月份,实现了中石化长输管线“零打孔”。

  东营市公安局提请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县区、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乡镇与全市150余家炼化企业逐一签订了不收购非法原油责任书,从源头上铲除了涉油犯罪滋生的土壤。

  成立打击专业队,多警种同步上案,专业队民警与原单位脱钩,全力投入到打孔盗油案件侦办中……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东营市公安局将侦办打孔盗油案件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分县局均成立了由局长挂帅,副局长任组长的打击打孔盗油犯罪专案组,全市共组建了7支打击打孔盗油犯罪专业队伍,刑侦、治安、特警等警种同步上案、聚力攻坚,先后抓获涉油犯罪嫌疑人50人,打掉涉油犯罪团伙8个,抓获涉油网上逃犯10人。

  交警牵头,特警、武警多警联动,全面启动路检路查“断粮”行动,先后出动警力2240人次,检查重点车辆1万余台,查获涉嫌盗运原油车辆6台。

  (刘伟)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