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4 09:14: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6月14日讯 目前,东营市共有三处铁道路口,分别是西四路铁道路口、南二路铁道路口和郝纯路铁道路口,限速30KM/H。
铁道口限速30KM/H有哪些法律法规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这一限速值也结合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和省经信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鲁经信交字【2012】430号)等法律法规规定。
如果超速了,会如何处罚呢?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3】455号)要求,山东省交警总队下发了《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
在限速低于60KM/H(不含)的公路上或者在限速低于40KM/H(不含)的城市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未达50%的,给予警告;也就是说在上述限速30KM/H的铁道路口,机动车行驶速超过45KM/H,才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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