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将召开城区居民阶梯水价改革听证会

2016-06-30 14:59:00    作者:admin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居民用水 阶梯水价 居民用户 利津县 召开时间
[提要]方案一:第一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2.95元;第二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80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6.35元。方案二:第一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05元;第二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95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6.65元。

  大众网东营6月30日讯  2016年7月15日上午9点,利津县物价局将召开城区居民阶梯水价改革听证会。        

  1、调整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水资源费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4〕156号)规定,2015年底前,各市“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立方米0.40元”,我县城区居民用水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30元调整为0.40元。

  2、调整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15〕119号文件加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5〕30号)要求,“ 2016年底前,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方,非居民不低于1.20元”,我县城区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0.85元。

  3、推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对已实行一户一表改造且由供水单位直接抄表到户的用户,推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年用水量基数增加36立方米。

  (1)阶梯水量设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要求,阶梯水量设置为三档,其中,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以内(含),覆盖85%的居民用户;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288立方米(含),覆盖98%的居民用户;第三阶梯用水量288立方米以上,覆盖100%的居民用户。

  (2)阶梯水价设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的规定,对居民水价中的基本水价实行阶梯价格,对水价中附加征收的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不实行阶梯价格。以年度为计价周期,提出两个听证方案。

  方案一:第一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2.95元;第二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80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6.35元。

  方案二:第一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05元;第二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95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每立方米6.65元。

  配套措施

  1、对城市低保家庭居民水价政策。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家庭实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优惠政策,即每户年用水量在144立方米(含)以内的,不征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只收取基本水价,超过该年用水量的,按照普通居民用户性质执行水价政策。

  2、未由供水单位直接抄表到户和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用户水价政策。对这两类用户的居民用水暂不实行阶梯水价,用水价格在第一阶梯综合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10元,即方案一为每立方米3.05元,方案二为每立方米3.15元。

  3、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政策。对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宗教场所生活、绿化等),不实行阶梯水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综合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10元,即方案一为每立方米3.05元,方案二为每立方米3.15元。

  4、推行企业成本约束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水平。各供水企业要积极完善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严格成本控制,强化成本自我约束,实现降本增效。要通过制作阶梯水价便民手册或人工提示等措施,提醒并指导用户合理用水、节约用水,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的服务水平。 

    四、听证人

    陈德勇县物价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晓静县物价管理办公室业务股股长

    赵国涛县物价管理办公室成本调查队队长

    五、听证会参加人

    (一)消费者代表10名

    田 静  西湖春天小区

    李玉忠  银座花园小区

    扈军吉  县府小区

    袁永亮  江南花园小区

    赵友林  和悦小区

    王向哲  丽苑小区

    相友才  颐德花园小区

    赵卫东  滨河水城小区

    牛玲玉  津苑小区

    陈海滨  凤凰小区

    (二)经营者代表1名

    袁乐民利津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三)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8名

    刘林丽  县财政局

    李荣新 县水利局

    常凯凯  县政府法制办

    寇洪建 县发展改革局

    刘连江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董志良  县政协办公室

    李同希 县人大办公室

    滕 刚  县消费者协会

    六、听证会旁听人(共3名)

    张登海 张 鑫 闫弘毅 

    七、新闻媒体(共1家)

    利津县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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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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