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4 08:18:00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7月12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东营采取减免部分税费、发放补助等政策措施支持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鼓励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接资本市场。企业改制产生的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将补贴50%,最高补助20万元。此外,每户改制企业将获5万元奖励。
《支持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若干政策措施》中指出,企业因改制而需要补缴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如缴纳税款确有困难并符合税法规定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可暂缓缴纳相关税款。改制企业因改制增加的负担,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偿。
改制企业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固定资产)划转时,改制后主要股东、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不发生改变的,按照国家有关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免收交易手续费。
支持改制完成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一次性发生的土地、房产、车辆等权证过户,企业用水权、用电权、用气(热)权及其他无形资产过户,相关部门应按规定减免收市级(含)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对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聘请符合省、市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产生的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由同级财政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建立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对按要求全部完成市下达的年度改制计划和目标任务的县区、市属开发区,市政府按每户改制企业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发放给年度内完成改制的企业。(记者 李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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