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开展2016年度第二批贝类划型抽检工作

2016-07-15 14:0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垦利县 海洋与渔业局 我县 生态养殖 渔业经济
[提要]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对省级贝类划型区域开展第二批次样品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有关安排,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于2016年7月15日,联合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我县省级贝类划型区域开展第二批样品抽检工作。

  大众网东营7月15日讯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对省级贝类划型区域开展第二批次样品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有关安排,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结合垦利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于2016年7月15日,联合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我县省级贝类划型区域开展第二批样品抽检工作。共出动相关人员5人,从东营市海盈水产品有限公司抽检贝类样品12个,检测结果将作为海水贝类生产区域划型的直接依据,为垦利县海水贝类养殖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科学管理提供依据,对优化调整渔业结构,实行科学生态养殖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业效益、壮大渔业经济,增加渔民收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