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近海海蜇开捕 截至7月31日

2016-07-18 08:38:00    作者:张小杰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海洋伏季休渔 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 我省 出港 海洋与渔业局
[提要]据市海洋与渔业局数据显示,目前办理海蜇捕捞许可证的东营渔船已有252艘。据了解,海蜇捕捞期内,捕捞渔民可凭海蜇专项捕捞许可证和标志旗在规定的区域和时限内从事海蜇捕捞活动。

  东营近海海蜇开捕!根据《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和我省2016年海蜇资源调查情况,结合海洋伏休管理实际,我省确定2016年禁渔区线内侧海域海蜇的捕捞期限为2016年7月15日至31日。海蜇开捕通知发布后,我市渔船出海捕捞。据市海洋与渔业局数据显示,目前办理海蜇捕捞许可证的东营渔船已有252艘。

  海蜇属专项渔业资源品种,是近海捕捞产量较大的海洋渔业资源,也是国家渔业资源修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渔民捕捞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海蜇资源,省海洋与渔业厅根据资源状况,确定今年我省禁渔区线内侧海域海蜇的捕捞期限为2016年7月15日至31日。

  7月17日,记者在广利港看到,已有100余艘渔船出港捕捞海蜇,大约3天之后,首捕的海蜇捕捞船将返港。其他船只也在准备网具、海蜇桶具等,不日也将加入捕捞行列。

  据了解,海蜇捕捞期内,捕捞渔民可凭海蜇专项捕捞许可证和标志旗在规定的区域和时限内从事海蜇捕捞活动。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值伏季休渔管理的关键时期,市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将认真按照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有关要求,加强海蜇专项资源管理,加大海陆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确保作业渔船严格按照核定的作业类型、时限、区域生产;同时,加强海蜇捕捞专项证、旗的管理,全市出港捕捞渔船必须携带海蜇证和悬挂海蜇专项捕捞标志旗出海,切实维护好海蜇开捕期的伏季休渔秩序以及伏季休渔秩序。

  据了解,今年,东营市争取到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1704万元,放流海蜇、中国对虾、梭子蟹和中华绒螯蟹等水产苗种5.2亿多单位,预计今年增殖放流工作的实施可为渔业增收3.5亿元。(记者 张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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