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9 12:40: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7月19日讯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撤销垦利县,设立东营市垦利区,以原垦利县的行政区域为垦利区的行政区域。
《通知》称,2016年6月8日,国务院批复我省,同意对东营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为做好有关工作,通知撤销垦利县,设立东营市垦利区,以原垦利县的行政区域为垦利区的行政区域,垦利区人民政府驻垦利街道胜兴路16号。
《通知》要求,东营市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专题报告省政府。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要按照有关规定在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重新勘定,并将勘界成果报省民政厅。
调整后,东营市的行政区划包括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和广饶县、利津县。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