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9 16:16: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7月19日讯 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二小发布2016年招生简章,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六个教学班240名学生。
招生范围
黄河路以南、南二路以北、东四路以东和南一路以南、南二路以北、胜利大街以东、东四路以西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招生对象
招收服务区内201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
本学年我校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六个教学班240名学生。
报名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纵向复印,请提前按要求、按以下顺序排好序并装订,横向复印的上面朝左装订)
1.常住居民子女需提供如下材料: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4)近期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开学以后交)。
2.非常住居民子女需提供如下材料: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近期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开学以后交)。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近期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开学以后交)。
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启用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预报名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东城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均需登陆“平台”进行预报名登记。具体登记入学时间和程序为:
(一)网上预报名
8月1日-7日,预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陆“平台”进行预报名登记。
8月2日-8日,材料初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平台”分配的学生名单进行预报名材料初审。期间,入学材料不完整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陆“平台”补充完善入学材料。
8月9日-10日,材料审核。主管教育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核查信息。
8月11日-12日,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主管教育部门在“平台”上反馈核查结果,符合登记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通过“平台”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二)现场报名认定
8月13日-15日,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报名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现场认定。转学学生现场认定统一在8月15日进行。
未在“平台”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未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内学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和现场认定。
凡已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认定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 2:30——5:30
新生现场材料审核按平台预报名生成顺序进行, 未在“平台”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的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和现场认定时间为8月14号下午。
报名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二小 沂河路与东五路交叉路口西南角(恒大黄河生态城东北角)
相关要求和说明
1.学校拒招服务区以外和未满入学年龄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审核学生入学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择校的,或者开学后查实其实际居住区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坚决按要求予以清退。
2.入学材料出具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
3.在开发区购房而户籍不在开发区的居民,适龄儿童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在东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之外的东营区户籍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除提交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以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可不提供居住证);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外,还需提交原籍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出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和复印件)。
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不需要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5.严格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禁止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对非起始年级转入的学生,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禁止转学期间擅自留级现象,凡未出具学籍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学籍证明的,禁止接收转入。
6.报名前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内容包括:内科(包括心、肺、肝、脾、),外科(包括头部、颈部、胸部、四肢、皮肤、淋巴结),形体机能(包括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血压),五官(包括听力、耳、鼻、扁桃体、龋齿、沙眼、色觉、视力),化验肝功抗体。以上内容盖章有效。
7. 义务教育招生转学几种特殊情况的界定:一是居住证问题。不管有无房产,户口不在东营区的均需办理居住证。二是租赁证问题。只有非常住居民才可用租赁证入学,户口本上在东营区有明确地址的,如(**小区**号楼*单元101),均不得用租赁证入学。若常住人口为集体户的,需提供住建委房产登记证明。若常住人口在户籍地已经卖掉房产,尚未迁出户口,用租赁证入学的,需增加住建委房产登记证明,房屋买卖合同项。三是监护人只提供一方信息,需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四是父母未合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医学出生证明。
8. 转学生报名不需体检,其他手续同新生手续,另需同时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1份。
其他
8月16日-19日: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学生入学名单。
8月20日: 市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所属学校入学材料进行抽查。
8月21日下午6:00前: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
8月22日-24日,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开“阳光分班”。
8月25日上午8:30—11:00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备注:学校招生电话:13210390536。相关招生政策可登陆东营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dyjy.gov.cn/和东营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dyedz.gov.cn/查询。
2016年新生入学信息登记xls (网站查询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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