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将在三年内设立171个司法行政工作室

2016-07-21 15:1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司法行政 农村社区 工作室 五统一 三落实
[提要]根据全省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会议要求,《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农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的意见》(鲁司[2016]51号)、《东营市司法局推进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东司发[2014]36号)等文件要求,东营市积极做好农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三年规划,计划从2016年开始到2018年在全市建立171个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

  大众网东营7月21日讯 根据全省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会议要求,《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农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的意见》(鲁司[2016]51号)、《东营市司法局推进司法行政职能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东司发[2014]36号)等文件要求,东营市积极做好农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三年规划,计划从2016年开始到2018年在全市建立171个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

  目标任务。结合全市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各县(区)司法局积极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协调,在已建成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统一悬挂司法行政标识和铭牌,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实施、便民高效的原则,三年内全市农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全部建成。2016年11月底,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完成40%,2017年建成率达到80%,2018年全部建成。各县(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要达到“五统一”,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工作流程、统一资源调配、统一文书格式; “三落实”,即:场所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真正把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成为农村社区法治服务的窗口和平台。

  工作室设置。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立接待咨询室、调解室、法德讲堂及室内外法制宣传阵地,条件允许的在服务大厅设立便民窗口。工作室设主任1名,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或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担任。其他工作人员由辖区内人民调解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会工作者、公益性岗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组成。在该村(居)、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可定期到工作室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司法所工作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落实工作责任区,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室第一责任人,定期到责任区工作室进行指导。

  加强组织协调。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向基层的延伸。东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工作开展,加大协调力度,创新资源整合,以确保工作室阵地建设到位、职能作用发挥、工作成效明显。注重典型培育,通过典型带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室的服务效能。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建设对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农村延伸,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必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市司法局基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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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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