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费等服务价格放开

2016-07-22 10:5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服务费;价格评估;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排气;我市
[提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费等服务价格放开。

  大众网东营7月22日讯 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文件精神,自7月15日,放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不含农机)、船员培训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服务费、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自愿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收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费、集贸市场收费、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费、消防安全评价费、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费、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检测服务费、卫生检测费、委托性卫生技术服务费(含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建筑工程类检验检测服务费、规划技术服务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危险废弃物处置费(不含医疗废弃物、放射性废物)、气象预报服务费、气象情报服务费、气象资料服务费、大气环境评价费、保安服务收费、价格评估服务费、水文专业有偿服务费、艺术(业余)考级收费、水域滩涂使用权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浅海滩涂养殖区补偿费等)、社会福利机构服务收费等服务价格,有关部门可根据成本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按照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做好收费项目、标准公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其中,补偿类价格要根据有关规定,以价格评估、平等协商等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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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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