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开发区东凯实验学校南一路校区2016年招生简章公布

2016-07-30 07:52:00    作者:李江峰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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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7月29日,记者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获悉,东凯实验学校南一路校区2016年招生简章公布 !

大众网东营7月30日讯(见习记者 李江峰)7月29日,记者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获悉,东凯实验学校南一路校区2016年招生简章公布 ! 或许大家对这个学校名字不熟悉,针对招生简章中的核心内容记者进行了简要梳理:

(一) 这个学校在哪里?

东凯实验学校南一路校区(南一路南、广州路东、沂河路北、东五路西)。即广大市民周知的东凯中学驻地。

(二)招生服务区是怎么划定的?

该校2016年招生服务区为:北二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康洋路以东和黄河路以南、南二路以北、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原东营市教育局6月份公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中学招生范围)。

(三)招生人数:

2016年六年级计划招生8个班、320名学生,7年级计划招生4个班、160名学生。(原东营市教育局6月份公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中学招生人数)。

(四)报名时间:

8月1日-7日,登录“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预报名平台”网上预报名。

(五)重要说明:

2016-2017学年我校6、7年级新生需要到南一路校区就读。东凯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完成后,该批学生需全部到大渡河路校区(阳光100附近)就读。

(六)咨询电话:18562095009  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dksyxx.net/。

 

 

招生简章原文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按照《2016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今年启用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预报名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儿童、少年入学需登陆“平台”进行预报名登记。具体登记时间和程序为:

(一)网上预报名。8月1日-7日,预报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陆“平台”进行预报名登记。

8月2日-8日,材料初审。学校根据“平台”分配的学生名单进行预报名材料初审。期间,入学材料不完整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陆“平台”补充完善入学材料。

8月9日-10日,材料审核。主管教育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核查信息。

8月11日-12日,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主管教育部门在“平台”上反馈核查结果,符合登记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通过“平台”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二)现场报名认定。8月13日-15日,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报名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材料复印件到我校南一路校区(南一路南、广州路东、沂河路北、东五路西)北门东连廊现场认定。

1.五年级毕业生:8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招生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东凯小学五年级毕业生;8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招生服务区内符合条件其他学校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2.六年级毕业生:8月15日上午8:30--11:00,招生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东凯小学六年级毕业生;8月15日下午14:30--17:00,招生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其他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未在“平台”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未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的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现场认定。

凡已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认定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入学资格核查。

8月16日-19日,学校组织入学材料核查,向主管教育部门报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

8月20日,主管教育部门按照义务教育招生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邀请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对各学校入学材料进行抽查。

(四)公示。

8月21日,主管教育部门向学校反馈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学校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五)阳光分班。8月22日-24日,我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六)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5日开始,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入学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

(1)原籍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原籍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两类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三)材料审核要求

1.入学材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

2.在开发区购房而户籍不在开发区的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在开发区经商或务工、户籍不在开发区的东营区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籍户口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籍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出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和复印件)、经商或务工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

3.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可不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4.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三、招生服务区范围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2016年招生服务区为:北二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康洋路以东和黄河路以南、南二路以北、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我校2016年六年级计划招生8个班、320名学生,7年级计划招生4个班、160名学生。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按照如下规则调剂安置入学:首先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中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若仍超出规定班额,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同时需要说明的是,2016-2017学年我校6、7年级新生需要到南一路校区就读。东凯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完成后,该批学生需全部到大渡河路校区就读。

(二)大渡河路校区招生(小学一年级新生和2-9年级转学生)仍按我校于2016年7月19日在学校网站发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三)实施“阳光分班”。学校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的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新招收的六、七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班主任当场随机抽取所带班级,学校当场公布并在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备案。分班完成后,因特殊情况延误报名的学生,学校按照编班程序实施电脑派位,并邀请已入学学生家长现场监督,参与监督的学生家长在打印的花名册上签名。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按照参与阳光分班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予注册学籍。

(四)严格审核入学材料。学校将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审核学生入学报名材料,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不予接收。同时,还将进行入户随访,核对信息,对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择校的,坚决予以清退。

(五)招生报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任何代办机构。

(六)为学生交通安全,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的只允许骑普通自行车,不允许骑电动车、变速车。

(七)报名咨询电话:18562095009;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dksyxx.net/。

(八)其他有关要求,按照《2016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据悉,7月27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调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初中招生学校的公告》。根据公告,因办学模式调整原因,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初中招生学校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中学调整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实验学校(东营市育才学校开发区分校)。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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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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