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中心城2016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标准公布

2016-08-02 14:49:00    作者:市住建局马爱卫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住房保障 保障对象 住房补贴 住房租赁 住房建筑面积
[提要]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东营市中心城2016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东政办字〔2016〕54号),公布了中心城今年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标准。保障对象中的城市低保家庭执行上述月租金标准;其他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面积内部分执行上述月租金标准,保障面积外部分月租金标准为6元/平方米。

  大众网东营8月2日讯 近日,东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东营市中心城2016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东政办字〔2016〕54号),公布了中心城今年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标准。具体如下:

  (一)住房保障准入标准。一是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0988元(201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8735元(201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是保障对象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城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保障对象家庭人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15平方米,每户保障面积按照最低25平方米、最高60平方米确定。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保障面积内部分,保障对象中的城市低保家庭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平均租金标准执行,其他城市低收入家庭按照平均租金标准的80%执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照平均租金标准的50%执行。月平均租金标准为12元/平方米。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一是城市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2010年以后新建市直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标准为1.2元/平方米,以前的公共租赁住房仍按照原规定月租金标准(1元/平方米)执行。保障对象中的城市低保家庭执行上述月租金标准;其他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面积内部分执行上述月租金标准,保障面积外部分月租金标准为6元/平方米。二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标准,月租金标准为6元/平方米。

  据了解,中心城今年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标准是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参照中心城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及租金行情制定的。(市住建局马爱卫)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