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发布会答记者问

2016-08-05 11:12:00    作者:向玲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发布会;答记者问
[提要]今年8月1日,东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8月5日,东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法制办主任李竹辉、市编办副主任燕杰贵就未来5年东营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8月1日,东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东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8月5日,东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法制办主任李竹辉、市编办副主任燕杰贵就未来5年东营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大部分目标要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时间如此紧迫,我们如何保证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完成?

  市法制办主任李竹辉:《方案》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同时在附件部分对具体措施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保证《方案》确立的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方案》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各级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一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级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部门报告,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和监督。

  二是要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明确责任主体,将《方案》落到实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除《方案》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由市委、市政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作为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的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法制办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结合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要抓好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记者:在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面,《方案》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市法制办主任李竹辉: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决策是“龙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决策作了制度性安排,《方案》提出了较为完善的措施,重点有以下三点:

  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今年年底前,市、县区两级政府要普遍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五个法定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程序的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重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在完成组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并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初审和部门会签后,将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径送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制机构应当通过书面审查、调研考察、公开听取意见、组织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或者论证等多种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决策。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体作用,形成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内外结合的法律顾问工作格局。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引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各级政府部门都应当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记者:当前,党中央、国务院正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请问我市《方案》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市编办副主任燕杰贵:实施“放管服”,对政府进行减权限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方案》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依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依法规范和加强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健全行政许可评价制度,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积极申请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减少审查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整合现有市、县两级政务服务资源,升级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提高集中受理、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水平,实现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网上办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严格执行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规范项目前置审批条件,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推进职业资格改革,落实国家、省取消职业资格事项,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加大清费降费力度,清理规范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实行目录化动态管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编制公布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通过各级政府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双告知”职责落实;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四是加强市场监管。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维护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科学规范的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者严厉惩处,营造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进场项目目录管理,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

  五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增强政府职责,强化政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确须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记者:为保障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在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又有哪些具体措施?

  市法制办主任李竹辉:为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案》作了比较完备的规定,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完善并用好各方面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二是强化专门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加大对依法行政审计力度,注意发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三是加强行政监督。要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行政监督制度。从去年开始,全省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进一步明确法制部门为执法监督主体,强化监督职责,加强和改进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市也要按照省里的部署和要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并通过引入约谈、通报、责令整改、督办等办案纠错手段,提高办案实效,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

  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和工作责任。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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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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