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5 08:24:00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8月14日,记者从东营市民政局低保中心获悉,东营出台《东营市医疗救助办法》,针对东营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实施医疗救助工作,结合东营实际,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刚出台的《东营市医疗救助办法》由东营市人民政府印发,共分七章。民政部门是医疗救助工作主管部门,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监察、审计、工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将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医疗救助办法的救助范围主要针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等四类人。就救助方式和标准来说,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或医疗救助资金等给予全额或定额补贴。医疗救助对象年度内因患普通疾病或重特大疾病在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补偿费用等后,按照规定的比例给予救助。
据悉,刚出台的医疗救助办法自今年7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7月30日。市民政局将于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向市民解读政策。 (记者 李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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