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8 14:23: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8月18日讯(见习记者 李江峰)近日,记者从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16年8月22日起,将在以下路段和地点采取相关技术手段,对超速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现面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固定测速系统:
1.G220北宋中学卡口,限速60KM/h;
2.S227汀罗镇政府卡口,限速60KM/h;
3.S310黄河古道桥西卡口,限速60KM/h;
4.S310汀罗镇东宋村卡口,限速60KM/h;
5.河埕路双桥以北卡口,限速60KM/h;
6.盐虎路鑫宇物流公司卡口,限速60KM/h。
二、电子警察系统:
1.北外环线与利明路交叉路口;
2.北岭路口;
3.津八路与S316交叉路口;
4.津六路与G220交叉路口;
5.利二路与津三路交叉路口;
6.利七路与津一路交叉路口;
7.利三西路与津五路交叉路口;
8.荣乌高速新连接线与S315交叉路口;
9.荣乌高速新连接线与明王路交叉路口;
10.金河一路与银海三路交叉路口。
三、区间测速:
1.河埕路至桩埕路,测速区间全长12.3KM,限速60KM/h;
起止点1:河埕路双桥以北卡口;
起止点2:桩埕路自然保护区东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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