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好奇东营市民不慎掉入污水池 自身也担责

2016-09-03 08:06:00    作者: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污水池 赵某 广利河 污水井 担责
[提要]经过绿化带不走行人通道,不慎掉入污水池,赵某将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诉到东营区法院。去年7月,赵某走在广利河的行人通道上时,看到路边绿化带有一高出地面的水泥圆台。

  经过绿化带不走行人通道,不慎掉入污水池,赵某将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诉到东营区法院。9月2日,记者获悉,东营区法院判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承担60%的侵权责任。

  去年7月,赵某走在广利河的行人通道上时,看到路边绿化带有一高出地面的水泥圆台。出于好奇,赵某便走了过去。这时,圆台上的水泥板忽然断裂,赵某掉进了污水池,身体多处受伤。后来,赵某住院治疗179天,共花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91000余元。协商未果,赵某将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诉到东营区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污水池的管理单位,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没有对污水池上覆盖的水泥板及时管理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给予处理,没有尽到应尽的管理维护责任,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在道路上通行,即使进入绿化带内也应该对其在污水井上行走的危险性有足够的认知,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亦存在过错。根据过错相抵原则,法院依法确定城管和行政执法局承担60%的民事赔偿责任,共计54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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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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