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实施

2016-09-06 15:48: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广饶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实施
[提要]9月5日上午,家住康居花园小区的于先生一大早便来到广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拿到了广饶县颁发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广饶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入全面明晰产权、有效保护权益、提高产权登记效率的新阶段。

  大众网东营9月6日讯 9月5日上午,家住康居花园小区的于先生一大早便来到广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拿到了广饶县颁发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广饶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入全面明晰产权、有效保护权益、提高产权登记效率的新阶段。

  据了解,自今年9月5日起,广饶县县域范围内土地、房屋、海域、林木等不动产的各类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解)封登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广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的机构停止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仍由县农业局负责登记办理,过渡期满后,由县农业局转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不动产统一的最大特点就是“统一”,它结束了“多部门登记、房地分离”的现状,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减轻了群众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与原来的《土地证》《房产证》相比,《不动产权证书》新增了二维码、不动产单元号,证书上既有宗地信息,也有房屋信息,内容更为详细,为下一步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汇交提供了保障。另外,不动产统一登记具有延续性,按照国家规定“不变不换”的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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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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