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8 08:36:00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9月6日,省政府公布《山东省设立新的中小城市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我省将选取一部分中等城市以及Ⅰ型小城市和Ⅱ型小城市等进行试点,5年内,将其培育成大城市以及中等城市和Ⅰ型小城市,试点名单将于年底公布。东营市有望入选,享受优质教育、医疗、商业服务等倾斜。
按照2015年山东省城建统计年报,东营市城区人口为76.61万人,处于中等城市序列。按照方案,我省将从12个中等城市中选取5个作为人口百万以上大城市试点,我市将有望成为这一试点。据了解,设立新的中小城市将进一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挥中城市在扩大内需、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的突出优势。
成为试点同样有着巨大的利好。试点城镇将加快建设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扩大城镇教育设施数量和规模,全面提升师资水平,优化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布局,确保适龄人口就近、安全、方便入托入学,明年底前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推动优质教育、培训、医疗、商业服务等机构在试点城镇设立分支机构,引导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在试点大城市布局发展,扩大三级甲等医院对试点城市医院的对口支持范围,建设具有购物、旅游休闲等多种功能的商贸综合体,方便居民消费和生活。
此外,试点城镇也将加快推进人口市民化,落实国家有关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全面放开试点城市落户限制,扩大公租房对农业转移人口覆盖范围;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暖、绿化、防洪排涝、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2015年11月27日,山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草案),根据规划,到2020年,包括淄博、枣庄、东营等在内的14市城区人口将达到100—300万,成为Ⅱ型大城市。
据悉,今年的9—10月份为试点申报阶段,年底对申报试点城镇进行定量定性打分评估,形成初审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公布试点城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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