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8 08:56:00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两男子在没有香烟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车到河北、龙口收购100万支香烟来广饶卖,最终因无证经营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罚金。
据了解,李某甲与李某乙是广饶县农民,2014年6月份两人见经营卷烟生意非常挣钱,就打算在没有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入手这一生意。2014年6月至10月份,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在无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河北省邯郸市、山东省龙口市大量收购品牌香烟,运至广饶县境内销售,从中获利。其中,两被告人合伙从山东省龙口市、河北省邯郸市共收购香烟3600条。
尝到甜头后,李某甲又单独去山东省龙口市收购香烟,累计1232条。经审理查明,两人共同收购香烟共计72万支;另李某甲又单独收购香烟共计24.64万支。
2014年10月23日,广饶县公安局接警及时出警。在李某甲家中查获1232条香烟,并当场抓获李某甲。经鉴定,查获的香烟为真品香烟。同年10月31日民警在广饶街道蔡家村中将李某乙抓获。到案后两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最终,李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李某乙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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