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泰和4S店“车去楼空”倒闭近两年 车主拿不到合格证

2016-09-14 08:42:00    作者: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4S店 泰和 车架号 无牌 判决书
[提要]2015年2月11日,一则题为《东营一长安4S店倒闭老板失联记者帮维权遇持棍驱赶》的新闻抢占各网站头条。记者了解到,从2015年3月份东营市开发区法院正式受理这个案子,直到2015年8月份,张先生拿到了第一份判决书,判决东营泰和4S店归还张先生的合格证。

 

 

  2015年2月11日,一则题为《东营一长安4S店倒闭老板失联记者帮维权遇持棍驱赶》的新闻抢占各网站头条。全款买车,时隔十天再去4S店拿合格证的当事人张先生,竟发现泰和4S店已经“车去楼空”——倒闭了。

  同时,来自东营的成先生,临时牌发票、车架号都有了,就是没有车。像这两种情况,没拿到合格证或者没提到车的不在少数,车主心急如焚,张先生说:“没有合格证,就不能去挂牌,车买了不能上路,这叫什么事?”

  当时,东营市黄河路派出所民警建议车主通过法院进行起诉。然而,事情发生快两年了,法院的判决书和强制执行判决书都已下发,由于找不到泰和4S店的负责人,张先生仍迟迟不能拿回自己的合格证,无法挂牌。最让人吃惊的是,根据张先生的合格证及车架号所查到的信息,出现在了河北省的同款车上。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是谁动了张先生的车架号?又是谁拿走了东营张先生的合格证呢?

  9月12日,记者见到了当事人张先生,一见面,张先生便拿出一大摞资料,说:“因为合格证拿不到,无法挂牌,所以不能上路。但由于情况特殊,有时难免需要用车,就要随身带着这些资料,准备着给交警看。”记者看到从买车的发票,到入保单,车架号以及法院的判决书等资料一应俱全,为了不用一遍遍解释自己的情况,张先生甚至自己打印了一份旁人可能提出的几个问题及答复。

  记者了解到,从2015年3月份东营市开发区法院正式受理这个案子,直到2015年8月份,张先生拿到了第一份判决书,判决东营泰和4S店归还张先生的合格证。但是这纸判决书却没什么用。

  “咱这车是正规渠道买的,判决结果都在意料之中。”无奈之下,看不到希望的张先生决定将车卖掉,“我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卖了吧,留手里也开不了。”没想到,这车被开走还没到两天,他便接到买主的电话,对方称“你的车已经在河北省挂牌了!”这下,张先生彻底蒙圈了。

  对方甚至发来了相关信息,记者注意到,除了车主不同之外,车型、车身颜色、车架号等信息与张先生的一模一样。张先生联系到对方,对方坦言,自己的车是从黑市买来的,但是牌是正规渠道挂的。

  “车架号跟人的身份证一样,我的车架号在东营挂不上牌,河北的车用我的车架号2015年3月份就挂上牌了,冀R的,这不奇怪了吗?”张先生不解。

  张先生无奈取回自己无法卖掉的汽车,只能硬着头皮将官司打到底。

  2016年9月初,张先生接到东营区法院相关负责人的电话,通知张先生已经向河北方发函,就等待对方回复了。可是用张先生的话说,“河北那边接不接还要另说,咱们当地的法院又不派人去协调,一纸函书,作用多大?”

  9月中旬,张先生得到消息,河北挂牌冀R车辆已被查封,但被查封是否跟此事有无关系,无人知晓。

  “我要是挂个黑牌子,也能上路。但是这种违法的事儿,不能干。我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可以让别的车拿走我的车架号合格证挂牌,但是我清楚,这不合理,也不合法。我只想讨回一个公道。看看我是否能拿回属于我自己的车牌!”张先生说。

  现在的张先生凭借一摞材料才能上路,每逢被交警拦下,交警又是无奈,又要激励:“这牌子必须得挂,继续找啊!”

  “我去哪儿找?找谁去?现在天天打官司,等消息。如果咱们当地不能与对方协调,还得我重新去河北起诉,这近两年了,前前后后的费用,大小麻烦,我究竟该怎么办?”张先生十分苦恼。究竟是谁动了属于张先生的合格证?又是谁允许一个假冒的车架号出现在河北省的同款车上,使张先生无牌可挂?这样一场看似简单的事情背后又藏着什么关于“汽车黑市”的利益链?挂牌路上谁能出来帮一把?记者将会对此事持续关注。(本网记者)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