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利津成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试点示范县(市、区)

2016-09-18 08:29:00    作者:左振平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试点示范 示范县 垦利 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
[提要]近日,山东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公布了山东省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二批试点示范城市(单位)名单,东营市垦利区、利津县列入综合性试点示范县(市、区)范围。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公布了山东省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二批试点示范城市(单位)名单,东营市垦利区、利津县列入综合性试点示范县(市、区)范围。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精神,按照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部署,省里启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二批试点示范城市(单位)分综合性试点示范县(市、区)和特色试点示范县(市、区),其中综合性试点示范县(市、区)重点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应用和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包括青岛平度市、青岛即墨市、枣庄滕州市、威海乳山市、潍坊诸城市、东营垦利区、东营利津县、泰安宁阳县、日照五莲县、德州宁津县、滨州无棣县、烟台牟平区等12个县(市、区)。特色试点示范县(市、区)重点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全国蔬菜农产品电子商务诚信产业园建设,包括烟台海阳市和潍坊寿光市2个县级市。

  省要求,创建试点示范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积极探索,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经验、做出示范。试点县(市、区)的创建期为两年。2017年8月对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中期评估。2018年8月在全面评估基础上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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