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直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将追责

2016-09-19 13:39:00    作者:李红佳   来源: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幼儿园 建设项目管理 项目学校 市教育局 建设计划
[提要]9月1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严格市直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管理,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须经批准按建设计划进行,严禁未批先建。市直学校幼儿园的新建、扩建、装饰、维修改造、加固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市发改委安排的年度建设投资计划进行。

  9月1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严格市直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管理,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须经批准按建设计划进行,严禁未批先建。擅自建设、出现建设问题的,自行承担责任。对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今年7月,我市出台《东营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市直学校幼儿园应先规划后建设,每年9月底前向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提报下一年度建设及维修项目计划,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并报市发改委批复后实施。符合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须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近日,我市再出通知,进一步规范市直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管理,要求严格工程申报立项审批程序,严格施工建设管理程序,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审计、资金管理程序。

  市直学校幼儿园的新建、扩建、装饰、维修改造、加固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市发改委安排的年度建设投资计划进行。自筹资金用于基本建设的,须报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审核同意后向市发改委申报立项,严禁未批先建、先建后批、边建边批,严禁举债建设。

  项目学校、幼儿园要严格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单位依据资金拨付程序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结算手续。所有工程资金的支付都必须预留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过后确认无质量问题时再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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