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0 09:59: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9月18日,东营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经研究,东营中心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继续按照原规定(东价发〔2013〕56号)执行,具体事项如下:
起步价格:起步里程为3公里,起步基价为8.00元,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基本运价:基本运价为1.50元/公里,实际计量采取每100米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100米按照100米计算。
低速收费:因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道路等客观条件,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计时收费,前5分钟免费,以后每增加1分钟加收0.20元,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
回空里程:超过8公里加收50%回空费。
夜间加价:夜间22:00至次日6:00,基本运价加价0.20元/公里。
其他规定:过路、过桥、轮渡、停车场费用由乘客承担,不收取行李、包裹等杂费。
所有从事运营的出租车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安装税控计价器,并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严禁不打表计费和擅自提高运价等宰客行为,一经举报,依法查处。
本通知自2016年9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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