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交通肇事后找人顶替被识破 三名被告均获刑

2016-09-21 08:10:00    作者:李怀苹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被告人 获刑 交通肇事罪 有期徒刑 肇事车辆
[提要]近日,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交通肇事后找人顶替,肇事者包庇者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去年10月,被告人钱某驾驶其挂号车到广饶县李庄收费站附近时,与前方行驶车辆相撞,致使两人当场死亡。

  近日,东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交通肇事后找人顶替,肇事者包庇者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去年10月,被告人钱某驾驶其挂号车到广饶县李庄收费站附近时,与前方行驶车辆相撞,致使两人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钱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钱某某的雇佣车主王某向交警谎称是他驾驶的肇事车辆,其雇佣的驾驶员名叫张某。被告人张某也对交警谎称自己是王某某雇佣的驾驶员。后来,王某在公安机关接受讯问时,说出实情,肇事车辆的实际驾驶者为钱某。钱某、张某亦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东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王某,在明知钱某不具有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仍雇佣钱某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张某应当知道被告人钱某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其行为构成包庇罪。结合本案各项量刑情节,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钱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张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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