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东营停止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2017-04-19 10:59: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韩燕欣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和《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我市停止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据了解,停止征收后,对之前欠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继续足额征收,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此次国家、省财政部门出台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助推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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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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