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员工离职后多次盗窃老东家 竟因之前被老板扣钱

2017-05-09 09:30:00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潘某某曾在一家商店打工,在职时因不满老板扣钱,在其离职后,竟利用私配的钥匙,连续三次回到曾经供职的商店内盗窃现金1500元。日前,被告人潘某某因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介绍,2015年11月份,34岁的潘某某经人介绍到西城一家内衣店从事导购工作。2016年2月份,潘某某因一时找不到店里的钥匙就私自配了该商店的钥匙,在同年4月份辞职时便把这次配的钥匙放在了自己家里。在职期间,店主曾在盘点时发现少了5000余元的货品,无法查清原因,就由所有店员共同承担该损失,扣每人500元库损。

  离职后,潘某某想起被扣了500元,心中极为不满,于是在5月底的一天早上,来到该店内,用之前配的钥匙顺利打开店门,从柜台抽屉里拿了300元钱后快速锁门溜走。发现相安无事后,心存侥幸心理的潘某某又分别于同年9月份和今年1月份盗窃500元、700元。虽然每次盗窃数额都不大,但法网恢恢,潘某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理,东营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行为构成盗窃罪。此案开庭时潘某某也后悔莫及,表示改过自新。综合潘某某坦白、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等量刑情节,东营区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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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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