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一批干部任免情况

2017-09-01 09:23:00 来源: 东营网-东营日报 作者: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号)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根据东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7年8月31日决定:

  接受姜延秀辞去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号)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根据东营市市长赵豪志的提请,于2017年8月31日决定任命:

  孙红军为东营市教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梁海伟的东营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号)

  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根据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的提请,于2017年8月31日任命:

  杨秀梅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隋宪贞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杨敬栓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桑爱红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延颜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翟玉芬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世柱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周爱辉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胡祥英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王芳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柳洪祥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

  王萍萍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曹修法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副庭长;

  毕博学、徐爱丽、郭明伟、宋婷、袁永林、郭娜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成刚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环资)庭庭长;

  薛国岳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免去:

  杨秀梅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庭长职务;

  隋宪贞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敬栓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副庭长职务;

  桑爱红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邵光太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勇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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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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