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女子转接他人商铺一个多月 因不善经营又找原店主强行退店

2017-09-07 15:33: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大众网东营9月7日讯(通讯员 荆其胜)梅女士是一名年轻少妇,七八年前因孩子小空闲时间较多,在银座家俱城租了一个店面开了一家书画店。由于比较善于经营,七八年下来效益也还不错。如今孩子已大该上学了,而父母也年岁大了精力不济,在他们的生活中能施以援手的地方越来越少。接孩子上学放学等一类的活他们就干不了了。梅女士觉得又顾家又照料店面有些力不从心,渐渐的萌生了转让店铺的念头。就试着在网上挂出了转让告示。

  女孩李某是一名刚毕业没几年的学生,也没有认真的找一份工作,就胡乱的这里三天那里两天的打打工。很长时间也想自己搞个小小的创业,见网上梅女士挂的广告就直接找到店里和梅女士谈起转让的事。梅女士见李姑娘年纪不大,接转店面的态度认真,言语中还带有几分迫切。就给李某详细的介绍了书画店的一些道道,还把自己的一些进货渠道都毫无保留的进行了对接介绍。

  经双方讨价还价,以7万多元成交,双方签定了转让协议。但是李姑娘毕竟没做过市场考察,前期的准备工作没有做足,一个多月下来几乎没做成一单生意。紧挨的其他几家同类商店人家做的还是都比较好,看到人家挣钱,李姑娘自己是又着急又上火,再加上家里父母原本就不怎么支持,李姑娘遂产生了不干的念头,几次找梅女士要求原价退店。

  梅女士怎么可能同意,刚开始接转时李姑娘还经常向梅女士请教一些经营技巧,但是一说到这事梅女士当然非常生气,于是双方发生了矛盾。在多次要求无果的情况下,李姑娘和她的弟弟一起天天对梅女士开始纠缠,以致发展到死缠烂打。见了梅女士不是跟踪就是污辱,有时还找一些狐朋狗友对梅女士当街污辱。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梅女士选择了报警。

  民警警告李姑娘及其弟弟,在这过程中前面的交易已经完成并且双方签了协议,这是一个比较完整的交易,如果没有其他的举证,应当没有什么问题。现在他们所要做的事实际上是一桩强迫交易,这在法律上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现在的行为必须停止。正确的做法是如果自己确实经营不了可以继续转让他人,但必须也是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只有买卖自愿才可能真正的买卖公平,强迫的事绝不允许,否则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

  李姑娘姐弟表示回去以后再想办法,梅女士也表示只要他们不再纠缠,她也就不再追究他们以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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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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