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2018-04-08 18:52: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渣土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东营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渣土车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实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渣土运输车及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严禁非法改装改型,严禁冲闯红灯,严禁“三超一疲劳”(超员、超速、超载及疲劳驾驶)等违法上路行驶。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依法严查严处。

  (一)对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的,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二)对无证驾驶、驾驶证吊销期间驾车的,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

  (三)对驾驶拼装车、报废车的,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

  (四) 对未悬挂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五)对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罚款200元至2000元,驾驶证记3至6分。

  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具有以下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罚;情节恶劣,涉嫌妨害公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交通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二)拒不出示驾驶证,辱骂、恐吓执法民警的;

  (三)以“盯梢”“放哨”等方式为违法车辆报信带路的;

  (四)采取钻车底、爬车顶、利用身体残疾等“横行取闹”方式阻碍执法的;

  (五)冲关岗卡、弃车藏匿等逃避检查的;

  (六)连续、多次冲闯红灯或结队冲闯红灯的。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通告之规定行为进行举报,东营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7272000。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东营市公安局

  201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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