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海关机构改革稳步推进 成效显著

2018-06-01 14:56: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姜方

  大众网东营6月1日讯(见习记者 姜方)5月31日上午,东营海关召开东营海关机构改革关企宣讲会,通报了东营海关机构改革的相关情况。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4月20日起,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一线查验和窗口岗位统一上岗、统一着海关制服、统一佩戴关衔。监管、通关作业申报查验放行“三个一”、运输工具登临检查、辐射探测、报关报检企业资质注册以及对外“一个窗口”办理等业务领域已完成优化整合,实现“一口对外、一次办理”,并完成业务单证及印章的统一替换。济南海关门户网站已增加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12360海关热线已全面受理检验检疫业务的咨询。

  在监管方面,通关作业申报查验放行“三个一”。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实现报关报检,完善“一次查验”联系配合机制,对需共同查验的货物,实施一次开箱查验,凭海关放行指令提离货物,实现一次放行。运输工具登临检查整合。原有监管环节,优化整合为检疫处置、登临检查2个环节,统一安排调度各类专业人员实施作业,实施登临检查。辐射探测监管业务整合,对已经使用同一查验场地和机检设备的货检现场,合并使用同一辐射探测设备进行一次探测。

  在企管稽查业务方面进行条线整合。自2018年4月20日起,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后,将同时取得报关报检资质。企业可以在互联网上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也可以携带书面申请材料到业务现场办理。企业在互联网上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应当通过“单一窗口”标准版“企业资质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向海关提交申请。企业申请提交成功后,可以到其所在地海关任一业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办理报关人员备案的,应当在操作“单一窗口”系统时,同时填写报关人员备案信息。其中,报关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应当填写居民证相关信息,“单一窗口”暂不支持使用其他身份证件办理报关人员备案。具体业务办理可以到东营区府前大街99号二楼报关大厅西侧,和府前大街101号一楼大厅。

  在法规方面,进行行政审批事项整合,自4月20日起,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事项统一以海关名义办理,启用了重新修订的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完整版),受理单和相关文书,并在济南海关门户网站和东营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公开。海关、原出入境检验检疫办公地点已按照各自权限明确公示办公地点可受理的审批事项目录,还就对方所负责的审批事项在各自办公地点设置清晰指引,并履行“首问负责制”,引导申请人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有关审批业务。

  对外统一执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需向管理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已换发新的海关执法证件,原检验检疫执法证件已停止使用。

  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2018年238号),加快推进过渡期关检业务优化整合,减少企业通关环节,方便货物合法进出,5月29日,海关总署监管司下发《海关总署关于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的通知》,决定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同时,规定H2010系统在放行环节验核e-CIQ系统发送的检验检疫口岸作业完成信息,统一发送海关放行指令,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单位凭海关放行指令办理货物提离手续,全面实施一次放行。

  经过一系列的改革,目前机构改革已取得明显成效。业务领域的优化整合带来了通关效率的提升。机构改革后,山东口岸首次实现通关作业申报查验放行“三个一”,海关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实现报关报检,对进出口货物全面实施一次查验,凭海关放行指令提离货物,实现一次放行。企业在申报、查验等环节至少会提高50%的时效,也节省了大量因查验衍生的配套服务费用。在运输工具登临检查方面,原有关检3个监管环节,优化整合为检疫处置、登临检查2个环节,由海关根据对运输工具开展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登临检查等不同检查要求,安排调度各类专业人员实施作业。在辐射探测方面,统一使用一套辐射探测设备,进行一次探测。在报关报检企业资质注册以及对外“一个窗口”办理方面,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后,同时取得报关报检资质。

  下一步,东营海关将抓住转变优化职能这个关键,承担新职责,明确新目标,展现新风貌,实现新作为,加快关检业务深度融合,在改头换面基础上脱胎换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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