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在行动|广饶法院公开宣判丁国明等7人寻衅滋事案

2018-09-13 08:31: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本网记者

9月12日上午9时,广饶法院公开宣判丁国明等7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

  大众网东营9月13日讯(本网记者) 9月12日上午9时,广饶法院公开宣判丁国明等7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这是今年以来广饶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公开宣判的第二起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丁国明伙同于希文、丁海明、褚广涛、逯国城、王显忠、逯好动多次随意拦截被害人李某雇佣的拉土车辆,以李某雇佣的拉土车辆压坏路面等为由,强行向李某索要现金共计408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国明伙同于希文、丁海明、褚广涛、逯国城、王显忠、逯好动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王显忠、逯国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对其均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丁国明、于希文、丁海明、褚广涛、逯好动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其亦均可从轻处罚。各被告人均已退还涉案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均可酌情从轻处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为各自利益均积极参与,不宜区分主从犯。

  广饶法院根据本案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认定各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丁国明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于希文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丁海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褚广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王显忠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逯国城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逯好动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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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瑞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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