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连续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惠及3万余人

2018-11-27 16:42: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于莹心

  大众网东营11月27日讯(记者 于莹心)11月27日,东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市社保基金运行情况、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社会保险待遇和居民社保征缴等工作进行情况通报。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51.43亿元,可支撑151个月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动态更新数据,实施精准扩面,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稳定增长。今年1-10月,东营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01.76亿元,同比增加16.56亿元,增长19.43%;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63.53亿元,同比增加10.61亿元,增长20.06%;截至10月底,东营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达256.27亿元,比去年年底增加39.52亿元,增长18.23%,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59亿元,支出10.03亿元,当期结余17.55亿元,累计结余151.43亿元,可支撑月数达151个月,是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最强的地市。

在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方面,自今年5月起在东营市组织实施了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购药和服务为重点的“医保管理效益年”活动,今年5-9月份,居民联网住院医疗费用总额较去年同期降低了1.22个百分点,住院人次较去年同期降低了1.52个百分点,扭转了医疗费用高速增长态势,减少群众医疗负担2400余万元。自2011年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政策,将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降为19%,比国家规定提前了6年,2012年进一步降为18%,一直保持全省最低缴费费率水平,累计为东营市企业降低企业用工成本16.06亿元,企业发展活力不断激发。

  连续8年降低缴费费率 累计为企业降低成本16亿元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东营市自2011年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政策,将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降为19%,比国家规定提前了6年,2012年进一步降为18%,一直保持全省最低缴费费率水平,累计为全市企业降低企业用工成本16.06亿元,企业发展活力不断激发。

  围绕“老有所养”,继续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自今年5月份起,东营市继续执行18%的缴费费率,并延续执行至2019年4月底,年减轻企业缴费负担2.46亿元。围绕“失有所助”,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今年总费率继续执行1%,降低费率期限延长一年至2019年4月30日,年减轻企业缴费负担7100万元。围绕“伤有所保”,进一步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将东营市工伤保险基础费率由0.5%-2%之间的三档调整为0.2%-1.9%之间的八档,年减轻企业负担8300万元。自今年5月份起,进一步降低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总体单位缴费费率由0.8%降至0.49%,建筑企业按项目参保费率由0.17%降为0.12%,进一步为企业减轻缴费负担5630万元,年综合降费预计1.39亿元。

  连续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惠及3万余人

  东营市坚持民生为本、精准用力,持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在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方面,自今年1月起,“连续十四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60元,惠及全市企业退休人员3.44万人,年增发待遇合计6605万元;“连续三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养老金212元,惠及机关事业退休人员2.13万人,年增发待遇合计5419万元。

  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自今年1月起,东营市第四次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163元,多数县区提高至每人每月193元,惠及全市居民27.95万人,年增发待遇合计6037万元,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保持全省前列。

  提高遗属困难补助标准。自今年10月起,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530元,提高70元,其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在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20%,即由每人每月552元提高到636元,提高84元。

  稳步提高工伤待遇标准。自今年1月起,东营市工伤职工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月标准分别增长160元、91元和48元,达到2736元、2279元和1003元;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分别增长1362元、5.56万元,达到3.42万元、72.79万元,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实现“十四连增”。

  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8年1月起,全市统一按照新的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核算退休待遇;对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期间退休人员,按新办法重新进行待遇核算,惠及全市退休人员4038人,充分释放改革成效和红利。

  持居住证也可参保 手机缴费更便捷

  东营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起了统筹城乡的居民社会保险体系,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均保持在99%以上。不断扩大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允许居住证持有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参加我市居民医疗保险,按同样标准缴费,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着力提高政府补贴标准。一是提高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470元提高至490元。二是对城乡居民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进行补贴,缴费即补,对选择300-1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对选择1500-5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70元。三是对特殊群体给予特殊补助,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重度残疾(一、二级)由政府代缴300元的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缴费补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70周岁以上参保居民、重度残疾(一、二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财政承担。

  今年共为1.48万困难居民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445万元,为17.32万特殊居民代缴居民医疗保险费4435.7万元。

  此外,东营市不断创新征缴模式,拓展缴费途径,实行了以下三种缴费新模式:实行居民养老、居民医疗保险合并征收,一次缴费即可完成两项居民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实行银行代收保费,参保居民持身份证到就近的合作银行或金融服务点,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实行手机APP缴费,只要在东营市参保的职工和城乡居民,都可以扫描二维码或搜索“东营智慧人社”下载安装手机APP软件,为自己、为亲人、为朋友缴纳城乡居民养老、居民医疗保险费。

  在这里,记者再次提醒广大城乡居民一定要在12月15日前缴纳2019年度居民养老、居民医疗保险费,未在此时间节点前缴费的城乡居民将不能享受政府缴费补贴。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以补缴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但缴费标准将变成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之和,而且自缴费之日满3个月后才能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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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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