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168小时守护!利津县16人因喝酒开车被查!

2019-02-11 17:22: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海报新闻 作者: 张艳秋 王庆波

  大众网东营·海报新闻2月11日讯 (记者 张艳秋 通讯员 王庆波)为保障利津县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平安顺畅,利津交警结合历年春节期间交通管理的经验,早谋划、早部署,全体民警坚守岗位,全力以赴,加强春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了节日期间交通秩序畅通和群众出行顺利。春节期间,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4次,出动警力220余人次,查获酒后驾驶15起、涉嫌醉酒驾驶1起,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40余起。

  从大年30到初六,利津交警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查纠、分散设卡、等方式,查处重点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延伸,实行“夜间、白天”和“城区、农村”联动联查,做到逢疑必检、逢违必纠,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打击酒驾违法行为。春节长假7天,168个小时,利津交警坚守岗位,全警上路,全天管控,确保了回家过年的车辆平安顺畅。

 

  利津交警提醒:请广大司机朋友远离酒驾,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否则一旦发生再次酒后驾驶或涉嫌醉酒驾驶,将面临罚款、吊销驾证,且将因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丧失与家人团聚的机会。

  一、酒驾成本: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记12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2、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二、酒驾后发生事故的附加成本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再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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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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