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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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孔祥茹 东营报道
近期,记者从东营公安交警处获悉,东营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上级部门关于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结合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要求,加大对餐饮、酒店、酒吧等重点区域及国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农村等重点路段酒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不定时开展“凌晨行动”、“午间行动”,严查涉酒交通违法行为。现对近期查获的5起涉酒典型违法案例予以曝光。
2022年9月12日22时23分许,韩某驾驶鲁E5***8小型轿车行驶至东二路与伊犁河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询,韩某同时存在驾驶证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2年9月10日20时56分左右,何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E3***3的小型轿车沿东营区西二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昌乐路路口南侧时,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执勤民警将何某某带至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抽血备检。
2022年9月12日晚,河口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新户镇官庄村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在对一辆小型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经过对该车驾驶人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2年9月12日,垦利大队三中队在辖区宁崔路与胜利路路口处开展酒驾错时整治行动。16时56分许,执勤人员发现一辆小型越野车走走停停,十分可疑,执勤人员立即采取措施,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在对其进一步检查核实时,民警发现其有点面熟,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不能提供。经现场询问,驾驶员苏某承认2019年06月19日,在316省道东王村北侧因醉酒驾驶被民警查处过,驾驶证已被吊销。
2022年9月9日21时14分许,王某某驾驶鲁E2***L号小型轿车沿黄河路(丁庄镇)由北向南行驶至S309路口南侧15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4mg/100ml,系酒后驾驶。经核实,该驾驶员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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