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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赵奕宁 东营报道
8月22日,大众网记者从东营交警获悉,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部分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新增区间测速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一、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海港路与港西三路路口
2.人民路与海滨路路口
3.人民路与兴安路路口
4.人民路与兴民路路口
5.港城路与港东三路路口
6.港西一路与海港路路口
7.港城路与港东四路路口
8.港城路与海防路路口
9.兴安路与安康路路口
10.东港路与海滨路路口
11.港西二路与海祥路路口
12.东港路与港北二路路口
13.港北二路与港东五路路口
14.港北二路与海滨路路口
15.港北二路与德顺路路口
16.港北三路与海滨路路口
17.东港路与人民路东侧
18.海滨路与人民路西侧
二、新增区间测速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设置地点
兴港路(港城路至桩埕路)区间测速,测速区间长度4.15km,限速值为小车80km/H,大车50km/H。
起止点1:兴港路与港城路路口南200米处
起止点2:兴港路与桩埕路路口北200米处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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