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正式发布人事变动:王洪波出任副总经理

2015-03-11 09:26:00    作者:小菲   来源:糖酒快讯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泸州老窖 王洪波 人事 公司法 副总经理职务
[提要]3月4日,泸州老窖发布人事调整公告,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敖治平和监事、监事会主席刘俊涛,辞去所任职务;蔡秋全辞去所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职务,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月10日,泸州老窖又发布人事变动公告,王洪波出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红担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3月4日,泸州老窖发布人事调整公告,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敖治平和监事、监事会主席刘俊涛,辞去所任职务;蔡秋全辞去所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职务,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月10日,泸州老窖又发布人事变动公告,王洪波出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红担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而此次人事调整之后,上市公司和集团高管“兼职”的现象还没完全解决。泸州老窖曾承诺要在今年9月前解决掉这个问题,今年泸州老窖还将迎来一轮“人事”动荡。

  王洪波简历

  王洪波,男,生于1964年1月,研究生。最近五年曾任泸州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局局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泸州市支会会长,泸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王洪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

  受过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谢红简历

  谢红,女,生于1967年12月,研究生。最近五年曾任泸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科长,泸州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泸州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谢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附公告: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经查证,我们认为王洪波先生、谢红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质,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因而,我们对聘任王洪波先生、谢红女士持赞同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张凌、益智、姜玉梅、王雪梅

  201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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