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2 08:41:00 来源:常州日报 我要评论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年的主题是“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在今年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市民吴军一家却被“贴牌酒”上了一堂教训深刻的课,虽然最终退货并获得赔偿,事情要从2月6日,吴军的丈人老唐逛超市买年货说起。
当天,老唐想着过年家里请客吃饭要烟酒,便到城东一家大超市去买。一到超市烟酒促销柜台,他就乐了,原来,一种外观与五粮液十分相似、生产厂家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的白酒,促销价每瓶只要165元,一位导购员看到老唐有兴趣,便向他介绍:“五粮液系列VVV珍藏级,原价500多元,现在搞促销只要165元!”老唐有些犹豫,导购员指引他看包装上的生产厂家,信誓旦旦表示,五粮液有很多种,“这是珍藏级五粮液,你放心好了。”老唐这才打消疑虑,认为这是五粮液酒里的高级品种,考虑到亲友多,他一次买了12瓶,付了1980元。
回到家,老唐觉得物超所值,兴奋地打电话告诉女婿,吴军下班回家后却发现了问题。原来,12瓶酒的瓶身上除了封口处和底部有“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并没有“五粮液”的注册商标,超市的销售小票上也只标注为“52度五粮液股份VVV珍”,再加上普通五粮液的市场价一直都在五六百元一瓶,这些疑点让他怀疑这12瓶酒可能并非五粮液酒。
第二天,吴军来到该大超市暗访,结果发现,导购员的说辞和丈人复述的一模一样,他当即录音录像取证。随后,吴军又上五粮液官网查询,发现根本没有这款酒,他再向做烟酒生意的朋友打听,才知道这种酒统称“贴牌酒”,其实就是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受某一方委托生产的白酒,因此不能打上五粮液的注册商标,只能标明生产厂家,不过,由于生产厂家中有“五粮液”三个字,一些导购便会大做文章误导消费者。吴军还发现,在一家知名电商网站上,一种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尊耀精品级”2瓶装浓香型白酒仅售156元。至此,老唐才相信自己被人忽悠,买了12瓶“贴牌酒”。
随后,翁婿两人到超市退货,服务台工作人员却强调,“52度五粮液股份VVV珍”就是五粮液酒,而且烟酒柜台也有“烟酒离柜,概不退换”的公示,不能退货。超市一位经理也表示,“52度五粮液股份VVV珍”和五粮液一样,都是同一酒厂生产的,只是理解不一样。
在超市碰了钉子,翁婿愤而向工商部门投诉,吴军致电五粮液总部,得到的答复是“52度五粮液股份VVV珍”不能称为五粮液酒,只是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种品名为VVV珍藏级的白酒。工商人员也告知吴军,“烟酒离柜,概不退换”的公示是霸王条款,消法中早已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同时,导购员也不应误导消费者,称该酒为“珍藏级五粮液”。
经过多次交涉,近日,这款“VVV珍藏级”白酒的经销商终于认识到问题,对老唐购买的12瓶酒作退货处理,并补偿1000元。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高端白酒贴牌扩张、买断经营的方式10多年前就已经开始,这也让高端白酒在中、高、低端各个细分市场形成了众多子品牌。以五粮液为例,在高峰期的2002年左右,曾有上百种不同档次标称“五粮液股份”生产的不同品牌产品。实际上,这些“贴牌酒”并非消费者脑海中认知的茅台、五粮液,一些不良商家以低价吸引消费者,再着重强调个别字眼,对此,消费者应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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