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广饶县公安局传唤7名网上散布谣言违法人员

2015-06-26 10:1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广饶县;公安局;传唤;7名;网络散布谣言;违法人员
[提要]近日,在网络上相继出现“广饶有偷孩子的”虚假信息,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也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6月24日至25日,广饶县公安局先后依法传唤了7名在百度广饶吧和微信朋友圈散布谣言的违法人员

  

  

  大众网东营6月26日讯 近日,网络上相继出现“广饶有偷孩子的”等虚假信息,引起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6月24日至25日,广饶县公安局经过调查,先后依法传唤了7名在百度广饶吧和微信朋友圈散布谣言的违法人员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鉴于7人均系初犯,自己能够深刻认识错误,主动消除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7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网友:对于类似信息,要先判断真伪。可以通过网络搜索或私信向公安机关官方微博、微信求证,不可未经证实就公开转发或传播,否则可能触犯法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造谣和恶意传谣者,希望广大网友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自觉自制谣言,共同维护好良好的网络秩序。

  链接: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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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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