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城市是我家,美丽靠大家。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城市环境和面貌日新月异。近年来,连续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称号,城市的品牌竞争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市民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
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各类违法建设、乱搭乱建现象比较突出,并呈蔓延趋势,影响了中心城的功能和形象,影响了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社会反响很大,群众反映强烈。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10月份开始,开展为期2年的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全面彻底查处中心城各类违法建设,构建良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
此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东城区域(东青高速以东)和东营开发区区域以整治住宅小区内违法建设为重点,西城区域(东青高速以西)以整治住宅小区、主次干道两侧、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违法建设为重点。具体安排为:
(一)全面排查各类违法建设行为。采取主动申报、群众举报、集中排查三种方式,拉网式排查。主动申报事宜请到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和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咨询办理。申报自2015年11月1日开始,2015年12月31日截止。群众举报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安排专人受理群众对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集中排查将抽调有关部门单位执法人员,组成专门排查队伍,以社区为网格分组逐一排查。同时对主动申报、举报的违法建设行为核实登记。
(二)依法制定违法建设处理意见。市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排查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认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告知违法当事人限期整改时限。
(三)督导当事人自查自纠,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在全面排查阶段当事人自行纠正的,可不予追究;对主动申报、整改的,依法从轻处理;对不主动申报、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重处理。对拒绝自行整改或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整改验收不合格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房产登记、交易、土地分割、规划变更等相关手续,通知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从重处理。对拒绝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追缴;对依法应予拆除的实施强制拆除。对顶风继续实施的违法建设,尤其是住宅小区内的乱搭乱建,发现一处坚决拆除一处。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生活在城市大家庭,城市的规范有序、和谐文明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开展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势在必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全民参与,齐心协力,共建幸福美丽新家园!
中心城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