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力争2016年建成40个无烟单位(无烟机关、无烟社区)

2015-12-31 15:01:00    作者:李欣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力争;2016年;建成;40个;无烟单位;无烟机关;无烟社区
[提要]东营市力争2016年年内建成10个省级卫生单位、20个省级卫生村以及一批市级卫生单位和村镇。以创建东营市无烟单位为重点,积极推进全民控烟活动,力争年内建成40个无烟单位(无烟机关、无烟社区)。

  大众网东营12月31日讯(记者 李欣) 31日上午,东营市卫生计生委召开2015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东营市力争2016年年内建成10个省级卫生单位、20个省级卫生村以及一批市级卫生单位和村镇。以创建东营市无烟单位为重点,积极推进全民控烟活动,力争年内建成40个无烟单位(无烟机关、无烟社区)。

  今年,广饶县城、仙河镇、孤岛镇、丁庄镇、胜坨镇及东城街道、黄河路街道、河口街道等“一县七镇”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镇复审,均顺利通过省爱卫会及全国爱卫会复审考核。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富有成效。今年新采购室外灭蚊灯1240台,增购了210余万元的控蚊消杀药物。扩大了中心城控蚊示范区蚊虫消杀范围,将示范区内商业住宅小区和新增公共区域全部纳入防控范围,让更多的居民群众受益。集中1个月时间对城区2400台室外灭蚊灯进行了全面检修,修复各类损坏、损毁灭蚊灯72台。4月20日前全部启用。加大生物、化学药物消杀力度,努力将城区蚊密度稳定控制在较低水平,4月中旬全面启动消杀工作,针对示范区内1000余公顷蚊虫孳生地和栖息地的不同实施了36次饱和消杀活动,共投放和喷洒生物、化学药物约46吨。

  据监测,孳生地蚊幼阳性率4-6月份稳定控制在了5%以内,密度控制在了每500ml孳生水体不足10个幼虫,消杀工作实现了稳定控制目标。东营经济开发区集中布设了850台室外灭蚊灯,在主要公共环境开展了药物消杀活动;垦利县在县城集中布设了1300余台室外灭蚊灯,购置了专业消杀车1台、车载大型喷药机2台,确保了日常消杀工作正常开展;东营区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了控蚊示范小区,通过树立示范样板,以点带面推动灭蚊工作开展;河口区也将公共环境设置室外灭蚊设施列入了工作计划,在重点公共场所布设了800台室外灭蚊灯;利津县也在个别社区、广场设置了控蚊示范点,努力加以推进;油田各社区全面加大了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开展了灭蚊消杀系列活动。同时,结合4月份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实施了春季集中灭鼠活动;开展灭蝇专项消杀,对东城区域74处居民小区全部喷洒了长效滞留药物;指导市民开展科学灭蟑,设立了蟑情咨询电话,及时对市民意见进行答疑。

  健康山东行动稳步实施,做到“八结合、八促进”,即:结合健康热线开播,促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结合健康创建活动,促进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推广行动;结合重大体育赛事,促进倡导全民健身行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促进开展卫生城镇创建行动;结合乡村文明提升年活动,促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开展健康关爱行动;结合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行动;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年活动,促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圆满完成了健康山东行动中期评估工作。

  今年年内,建成46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90个市级卫生村以及13个无烟机关、45个无烟单位、4个无烟社区;推荐的15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个省级卫生镇、42个省级卫生村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农村卫生改厕等工作有序推进,市、县两级按每建一户无害化厕所分别补助300元的标准落实了财政补助,全年分配5000户农村改厕任务,年内完成5140户,超额完成全年任务。项目的实施彻底改变了农村厕所人难进、夏季蛆蝇爬飞、臭味熏天的不卫生状况,村居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改善。

  2016年,东营市爱国卫生工作将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重点,同时指导利津县做好省级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工作。积极推进健康山东行动,以创建省级、市级卫生先进单位、村镇为重点,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卫生单位和村镇,力争年内建成10个省级卫生单位、20个省级卫生村以及一批市级卫生单位和村镇。以创建东营市无烟单位为重点,积极推进全民控烟活动,力争年内建成40个无烟单位(无烟机关、无烟社区)。以城区控蚊为重点,抓好病媒生物防治,巩固和扩大中心城控蚊示范区工作成果,组织好夏秋季蚊蝇消杀和春冬季灭鼠,有效控制“四害”密度。着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群众健康意识。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